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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为重庆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日期:2026-06-16

——《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第四章解读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潘科

近日,《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布(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章节紧扣重庆产业发展实际,以法治范式系统擘画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路径、规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秩序、明晰数字化转型主攻方向,构建“数字产业化强链提质、产业数字化赋能增效的双轮驱动发展体系为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任务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引

一、深刻把握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肩负的新使命新任务

(一)科学把握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良性互动对于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内在规律。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产业数字化通过数字产业化产出的数据、算法和算力等关键要素投入到传统产业,创造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和正反馈机制,是催生新的经济形态、加快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所在。《条例》系统厘清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逻辑关系、功能边界和联动机制,形成“产业筑基、数字赋能、业态革新、动能跃迁”的正向循环

(二)深刻认识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良性互动是重庆顺应国家战略与城市定位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重庆率先承接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获批“疆算入渝”、算力监测调度、算力设施安全等国家级试点,当前重庆数字经济发展正实现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2025年重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10%左右《条例》将全市数字产业发展、实数融合转型的成熟实践制度化、法治化,深化数智赋能“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助力重庆全域数字化转型。

(三)深刻认识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良性互动是培育新质生产力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核心抓手。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良性互动,不仅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任务和核心动能。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深度应用可重塑传统产业全流程,使生产效率实现质的飞跃,同时为数据资源、数字技术、数字产业的应用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条例》聚焦实数深度融合,系统布局全行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为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全面把握重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的路径

围绕数字产业化聚焦核心赛道构建全链条产业生态《条例》立足重庆产业资源禀赋,从产业布局、集群建设、主体培育三大维度搭建全链条数字产业发展体系,重点锚定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软件等数字产业,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延链补链、场景新业态培育等发展。统筹推进人工智能跨领域协同创新,完善数据、模型、算法等基础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培育人工智能全链条产业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规模化商业化应用统筹市、区县数字产业空间布局,通过强链补链、跨界协同、区域联动等举措稳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构建分层分类的市场主体培育体系,梯度扶持各类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规范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同时《条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群建设等政策衔接契合,有效释放政策叠加效应,推动数字产业从单点突破加速迈向集群化、生态化、国际化发展。

围绕产业数字化赋能全产业转型激活实体经济动能《条例》聚焦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等模式,推动政府侧、社会侧、产业侧、企业侧协同联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农业领域聚焦智慧农业提质,普及智能农机、农业大数据、溯源平台应用,完善农村数字基建,打通农产品线上产销通道,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工业领域聚焦智能制造升级,支持企业全流程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制造服务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制造”行动,巩固全市智能制造发展优势。加快建筑业智能化转型,培育数字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业领域实现多点赋能,推动智慧物流、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智慧文旅、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丰富数字服务产品供给。同时针对性培育专业转型服务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轻量化、低成本转型方案,有效破解中小企业“不敢转不会转、转不起”难题。

围绕制度保障多维举措护航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落地见效《条例》构建起权责明晰、要素充足、监管包容、安全可控的全方位支撑保障体系保障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厘清发改、经信、大数据及各区县主管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格局。统筹财政资金、产业基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精准赋能数字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载体建设,完善数字人才引育、产学研协同机制,夯实产业发展人才与要素根基。对数字经济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健全产业运行监测统计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平衡产业创新与公平竞争。全面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审查制度,规范平台经营行为,守住数字经济安全发展底线,营造规范有序、活力充沛的产业发展生态。

三、准确把握未来重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重点任务

《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划定法治路径、明确制度规范。依托条例指引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是重庆培育新质生产力、重塑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一)夯实技术创新底座,筑牢协同发展根基。紧扣条例做强核心技术、培育创新业态的要求,依托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本土特色创新产品。持续迭代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集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布局概念验证、中试平台与科创共享工厂,推动科研设施与资源开放共用,全面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可控能力。

(二)深耕人工智能赛道,做强全域智能经济。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跨领域、跨行业技术协同创新,加快数据资源库、模型库、算法库及开放平台建设,拓展应用场景,培育智能算力、具身智能等产业。鼓励企业深耕原始创新,发展智能原生产品与业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商业化、规模化落地,加快构建特色智能经济体系。

(三)深挖数据要素价值,拓宽融合应用场景。对照条例统筹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相关部署,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规范数据归集、治理与共享机制,夯实产业发展数据基础。稳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引导市属国企开发数据产品。提档升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加强数据流通服务平台联动,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赋能作用。

(四)壮大数字产业能级,推动发展提质扩面。落实条例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梯度扶持市场主体的规定,建立优质科创企业挖掘机制,培育高成长市场主体,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引导平台企业差异化经营、良性发展,依托新型算力枢纽、“车路云一体化”、北斗应用等特色场景,以应用牵引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发展,持续壮大数字产业规模。

(五)完善转型服务体系,激活实体经济动能。按照条例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部署,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绿色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及“人工智能+”模式,实现重点国企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数字化转型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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